物业合同没到期,业主委员会能否解除物业公

2024/9/8 来源:不详

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是哪家 https://m.39.net/pf/bdfyy/xwdt/
业主委员会能否解除物业公司?一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是服务合同关系,在物业公司没有违反合同情况下,业主委员会不能解除服务合同;相反的观点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决议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前一种观点是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决定的,后一种观点是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这是一个有争议性的问题,实践中要看司法机关根据具体事实证据来裁决。#普法进行时#

辽宁省建平县一家物业公司与某小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服务还没有到期,业主委员会就召集物业代表开会通过决议罢免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认为服务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终审判决却支持了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为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没到期,法院却支持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呢?

年8月2日,辽宁朝阳市建平县ST花园小区经建平县某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复,依法成立ST花园业主委员会。年10月10日,ST花园业主委员会与建平县LM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年10月10日至年10月10日。年12月10日,ST花园业主委员会向该小区已入住业主提出罢免物业倡议书,该小区业主共有户(实际住户户)在申请罢免LM物业签名表中签字。

年3月23日,该小区20名业主代表开会通过决议并公示,内容为“ST小区全体业主:经ST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征集全体业主代表意见决定:年3月23日ST小区业主委员会解除与LM物业公司的聘用合同。”年4月8日,业委会给物业公司送达两份意思一致的ST小区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告知函。该函对罢免理由作了简要说明,LM物业也对业主提出的罢免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复并同意限期整改(一个月),但是至今LM物业没有做出任何整改。

年4月14日,LM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确认ST花园业主委员会解除与原告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民事行为无效,并继续履行年10月10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条、第条的规定,建平县ST花园小区现入住业主户,参与表决解聘原告公司物业服务的业主为户,超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做出的解聘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行为依法有效。年4月8日,物业公司收到的告知函,根据法律规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于年6月9日解除。法院判决:驳回建平县LM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LM物业公司坚持主张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一审法院依据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来认定ST花园小区入住的人口数量是明显错误,业主代表大会决议不合法,二审法院应予纠正。

二审法院认为,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建平县ST花园小区现入住业主户,参与表决解聘物业公司的业主为户,超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建平县ST花园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解聘物业服务的行为合法有效。虽然因为双方诉讼造成物业公司任期已满,但业务会发出的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告知函有效,物业服务合同现已经解除。年11月17日,辽宁朝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建平县LM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

这起纠纷比较尴尬的是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打官司期间,物业公司的服务期限已满,虽然说法院判决其输了官司,但事实上物业公司3年物业服务期限已满,业主需要参照此前合同约定支付物业公司物业费。过去由于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业主更换物业公司比较困难,旧的物业公司赖着不走,新的物业公司无法进驻。如今《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不受物业服务合同限制,只要经过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就可以解除和选聘物业公司。

这样一来物业公司感觉就很不好了,如果服务不好,随时可能被业主开大会解除合同。有人说这对物业公司不公平,如果业主大会恶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也很好办,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里边约定违约责任。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律师、会计师等委托服务合同类似,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但是,如果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比如委托服务费不退,或者承担违约金等。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比较常见,很多业主常常以不交物业费来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但是,拒交物业费的形式对抗物业公司服务在法院都败诉了。和谐稳定的业主和物业关系对双方都有利。物业服务和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生活中难免出现各种琐事纠纷,这就需要双方相互包容、理解,妥善处理分歧。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by/762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