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6旬老人闹离婚

2022/5/6 来源:不详

近日,深州法院王家井法庭巧妙采取“法庭+村委会”联动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最终双方协议离婚,获得当事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原告甲某年过六旬,于年5月向深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与被告乙某离婚,案件分流至王家井法庭。王家井法庭庭长杨娅审阅案卷,发现原告甲某曾于年和年就离婚纠纷两次起诉至法院,后撤诉。考虑到原、被告年岁较大,王家井法庭法官助理马芸璋、杨璐呈多次对案件进行调解,但由于被告乙某对开庭有抵触情绪,总是不配合调解,多次电话中说“反正开庭我是不去,你们爱怎么判怎么判,我都接受”。

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案件如果直接开庭出判决,往往不能真正的化解当事人的纠纷矛盾,不能有效做到案结事了,而调解结案往往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于是杨娅同志与法官助理马芸璋、杨璐呈商定联合该村村委会,充分利用多元化解机制,一起对被告乙某做调解工作。

年6月23日,王家井法庭庭长杨娅带领法官助理、法警一行到该村村委。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原、被告二人离婚纠纷由来已久,一直不能解决,村委会也曾从中做了多次调解工作,但都没有结果,法庭这次的到来很有必要。

法庭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了被告乙某的诉求,为乙某释明法律规定,耐心解释法律;村委会工作人员为乙某剖析了双方婚姻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对乙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农村风俗习惯打动乙某。就这样,在法庭干警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帮助乙某找到了心里症结所在。最终,被告乙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趁热打铁,回到法庭,法官助理杨璐呈抓紧时间为原、被告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于次日上午再次来到该村,并向原、被告当场发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本起老年人离婚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件以判决结案并不难,但杨娅同志并没有走“常规路”,而是积极依托基层组织助力多元化调解,针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理与情理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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