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有所需,我有所为21
2023/1/31 来源:不详北京专业皮肤病医院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210805/9278663.html
#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实际效果,获得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称赞。
被告孟某、张某二人合伙经营选矿,于年3月至6月期间,在原告李某经营的机电维修部多次维修电机,共计拖欠维修费余元,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上诉至建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张某、孟某给付原告李某维修费余元。由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建平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冻结了其银行卡内存款,并对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其存款并不足以偿还本案欠款。为维护申请人李某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坚持不懈,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做孟某、张某两位被执行人的工作,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产生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严重后果。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法官的督促下,二被执行人连忙筹集资金共计元偿还申请人李某,剩余案款与利息申请人李某自愿放弃,双方再无任何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在未将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兑付前,建平法院干警绝不轻言放弃,必将全力以赴、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此,建平法院也正告每一位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绝不要心存侥幸,否则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21)》